1月19日,福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9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5人,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方案》要求加快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进我省列入国家“千县工程”的县级综合医院建设。支持59个县级医院开展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诊疗中心建设,省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25个薄弱县(市)综合医院。到2025年,每个县域至少建成1家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服务能力的医院,部分优势学科达到三级医院服务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整体功能。原则上乡镇卫生院要规范设置全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鼓励开展康复、透析、精神卫生等特色专科服务,拓展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家庭病床等服务功能。加强村级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一体化村卫生室。6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健全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福建人民政府 2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