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宣传函〔202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要求“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建设”。近年来,各省份积极推动县(区)层面“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针对当地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努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1年,我委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家开展了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技术评估。经过省级评估和国家级专家复核,共有72个县(区、市)通过技术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和典型经验印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自2022年起,“健康促进县(区)”调整为“健康县区”。具备条件的县区自愿参与,省、市级重点做好技术支持和日常指导。国家级重点挖掘、总结县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各地健康促进优秀做法和特色亮点。
请各地规范开展“健康县区”建设工作,严格遵守中央有关规定精神,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不得以“健康县区”建设名义干预地方机构编制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