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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警示:日常行医10大不宜事项

2020-01-13 阅读(3160)


当乡村医生常常会面对着一些熟人,难以拒绝的一些情面。他们这些所谓的熟人在找医生帮忙时常常是,好话说尽,低声相求。医生大都是宅心仁厚,于情于理,于道德上都说的过去,能帮则帮。往往忽略了,法律法规,诊疗规范。没事大家都好说话,一旦出了事,这些所谓的熟人却常常翻脸不认,还讲起法律,索赔等等。让当事的医生追悔莫及。无论是新闻上还是身边,这些事都时常发生。实在是让人痛心疾首,感慨万分:坚持当医生的原则,拒绝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早在几千年前,扁鹊在面对一些不合理的请求和一些神仙都治不了人时扁鹊就提出了“六不治”;中医提出了“十不治”。

乡村医生的一些不宜:
 
1.不宜出租、出借证书给别人。
医师资格证书里面明确写着:本证书仅作为注册依据。未经注册,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本证书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故意损毁。有的人父证子用、子证父用、出租、出借证书给别人。经常看到报道被罚款的,出了医疗事故赔了很多钱还要负上刑事责任坐牢的。
 
2.不宜不认真确认药品来源的合法性就轻易的帮人代注。
就如报道的“自带药求挂瓶,却反口要价20万”一样。一旦出了事,患者家属就会找各种理由,法律漏洞来索赔。并怪罪医生说,你是医生还是患者是医生,患者就是因为自己是外行的,怎么都不懂才找医生帮忙的,要是帮不了就直接说了,何必勉强帮忙,导致害人还害己的惨剧。
 
3.不宜销售“三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
“三无产品”历来都是被人深恶痛绝的,现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对“三无产品”的罚款也是非常重的。再说了,这些“三无产品”本身就是得不到法律的认可,质量本来就是有问题的,潜在危害性肯定是非常好的啦!何必为了多赚几块钱而去甘冒大风险,质量好的产品贵买就贵卖呗,又不是我们医生出钱,再说了,当医生只要把病人的病治好了,就是去多赚几块钱,患者也是愿意的。
 
4.不宜在网络上购药销售。
网络上很多药品价格便宜,而且号称证件齐全。我们基层医生又不是怎么专业团队,可以鉴别出真假。他们有可能连证件都是假的,到有事时,哪里去找他们?
 
5.不宜电话遥控指挥给患者药品。
医生都没在现场,有那么利害就能评估出病人的病情吗?分析正确的给药吗?这样很容易出错的。
 
6.不宜没看到病人就给开药。
很多时候会遇到一些自己不愿来或不方便来的患者叫别人帮忙带药。由别人帮忙口述病情,叫帮忙开药。别人口述的能哪么准确的吗?有时是有误差的,有时还会把正的说成反的。
 
7.不宜给患者输液时医生不在现场。
在诊室里给患者输液,大都医生能做到人在现场。然而,很多出诊时给患者输液,大都医生忙着离开忙别的事,交代患者家属照看,由于家属是非专业人士,很难照看的周到,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他们根本没法处理。有很多的安全隐患。
 
8.不宜垮范围出诊。
医师执业证书里明确写着:医师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地点进行执业。村医垮地区出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9.不宜超类别、范围执业。
医师执业证里明确写着:医师必须在规定的类别、范围进行执业。超类别、范围执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隔专业就如隔行。我们每个人的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超类别超范围执业危险性也非常大。
 
10.不宜不做公卫工作。
公卫工作大都是在基层完成的,也是基层医生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尊医重卫”的号召下,国家和人民对公卫工作是越来越重视的并寄以厚望的。不做公卫只怕说不过去吧!

还有的一些不宜,请大家补充,共同学习学习。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燃。


来源: 乡村白大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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