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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养老服务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

2017-11-03 阅读(3764)

目前沈阳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180万,养老机构在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之外能不能针对老人体弱多病的特点开展一系列的医疗服务?沈阳市正在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养老机构如何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沈阳市在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面有啥新举措?


为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沈阳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医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自身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服务机构需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数在100至200张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自身需求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要设置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或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符合相关条件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其办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


目前沈阳市在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引导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与市红十字会医院合作,设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棋盘山院区,为养员及周边老人提供全方位养老和医疗服务。二是推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大东区201医院与15家养老院签署协议,在医院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沈河区新北老年医疗养护中心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模式,既满足了养员医疗需求,又提高了社区医疗资源使用效能。三是引进医疗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对接。蓝卡集团与全市23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合作,开展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2万余名老年人受益。东软熙康集团依托医疗云计算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24小时呼叫等居家医疗服务和家庭医生服务。沈阳市现有110家养老院以内设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等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占全市养老院总量的60%;开设老年病门诊的医疗机构共有21家,设有老年病床位的医疗机构14家,床位991张。


老人有需要可提供上门医疗服务


沈阳市大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基层医疗机构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工作,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方便老人就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另外,还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康复功能,为小型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关爱之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健康服务。


为老年人开设便利服务绿色通道


为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化验、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的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住院陪同服务。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规范开展老年常见慢病诊治,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康复需求。支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通过定期巡诊义诊等方式,逐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开展老年康复服务


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社会办乡镇卫生院建立护理院,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方便老年人就医。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稳妥地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将为养老服务机构办理有关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来源: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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