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首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已发放完毕,为1609名老年乡村医生发放补助1203.5万元,全部通过农业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据了解,此次补助对象为文登区户籍,建国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山东省境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文件;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老年乡村医生。
对于原为文登区户籍现已经迁出的;已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本方案实施前已经去世的;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乡村医生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内。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剩下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以乡村医生于1949年10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间确定。2015年1月1日已超过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自2015年1月起开始享受生活补助;2015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自达到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生活补助。
按照规定,补助发放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文登区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联系,精心组织各环节工作,准确采集乡村医生个人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办理银行卡,加班加点完成发放工作。此次发放补助资金为符合条件乡村医生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期间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