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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开会!部署整治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2023-08-03 阅读(4787)

医药反腐继续发力,行业将迎来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



01

医药腐败问题整治

聚焦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


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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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不过一周前的7月21日,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发布消息,近日,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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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较真碰硬、宽严相济,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目前,各地已经开始响应并安排下一步医药反腐败工作。据业内消息,下周一(7 月 31 日)下午,某医药大省将召开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采取坚决有利措施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月24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也在近期发布了《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至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重点针对在与企业合作交往过程中,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钱物等“红包”回扣问题。


部分药企开始叫停医药代表进院、暂停讲课费......



02

被查医院院长、书记数量已达去年两倍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今年以来,医药反腐声势浩大、力度超出以往。7月19日以来,中纪委一周连发3条医药反腐动态,点名医药腐败多发问题。


与此同时,多地纪委监委密集通报医疗反腐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6日,今年已有至少155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完整名单见文末),已超过去年全年被查医院院长、书记数量的两倍。


其中,南方省份的反腐力度整体强于北方,其中广东、四川仍是反腐强度最大的地区,两省分别有36位、33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两省合占全国被查院长总数的约44.5%;北方省份中,山东是反腐通报数量最多的省份,已有11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


3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从医院院长贪腐案看医疗卫生领域的破与立》一文提及,医药购销存在使用、采购、决策三个关键环节,在决策环节,医院院长作为购药领导小组组长对涉及购药的相关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也常常是不法药商争相拉拢、腐蚀的对象。


1月10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发布,全会强调,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


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


1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六)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文指出,进一步深化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纠治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7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


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在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方面,草案增加规定,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同时,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


随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医药反腐涉及的覆盖面越来越广,上到医院院长、药企一把手,下至医药代表、代理商等。



03

国家十四部门联手

直指医药购销问题、医疗不正之风

   

5月10日,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文机构首次由2018-2022年的九部门扩充为十四部门,在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九部门的基础上,增加了教育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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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文部门扩充到十四部门,根据官方说法,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能调整情况,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成员单位涵盖了原联席机制成员单位的所有职责;同时,将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监管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了机制,实现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治理的全领域全覆盖。


根据《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今年医药领域重点整治的突出腐败问题包含:


1、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


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2、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明细附文末),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3、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


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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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基层医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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