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在其党组书记、局长李利的主持下,召开了一场重要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了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管的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开展,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会议强调,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临床试验机构在此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不仅要确保试验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还要切实保护受试者的权益。
新出台的《办法》对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了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要求,详细列出了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并对不同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及协同办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一《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各级药品检查机构更好地管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规范其监督检查和风险处置工作。
同时,《办法》的出台也将促使临床试验机构更加重视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试验,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这不仅是对受试者的负责,也是对整个医疗器械行业的负责。
据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配合该《办法》的实施,国家药监局还将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并组织开展宣贯培训,以提升药品监管部门和临床试验机构的检查能力和水平。
这一系列举措的推出,标志着国家药监局在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管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监管力度,确保试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